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第9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文)文件要求,高碑店市众兴合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5000套金属箱筒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已由验收工作组出具了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阶段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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